主要領導
黨委書記:李鳳龍
人大主席:陸 兵
鎮長、副書記:戴偉楠
黨委副書記:王宇
政法委員:王征輝
副鎮長:王文濤
紀委書記:王艷麗
武裝部長:祝傲男
組織委員:梁冰冰
宣傳委員:王美璇
副鎮長:王天剛
副鎮長:劉 濤
副鎮長:楊 朔
江密峰鎮黨委、政府下設綜合性辦事機構及職能: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會務、文書、信息、保密、檔案、財政(金融)財務、機構編制、人事、老干部、資產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大事項和工作部署的落實、督辦檢查工作。負責政務相關工作,牽頭推進“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統籌協調下放審批服務事項的承接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黨的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宣傳、意識形態、統戰(民族宗教)等工作,統籌推進區域化黨建、“兩新”組織黨建、村級(社區)黨建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務工作。統籌推進轄區人才工作。負責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社會事務辦公室。具體承擔社會事務和公共服務等工作職責。落實人社、醫保、退役軍人、民政、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人口計生、殘聯、紅十字會等領域的有關政策。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平安建設辦公室。負責平安建設、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安全生產管理、應急管理、“多網合一” 等工作。協調開展邪教防范、法制宣傳、社區戒毒、社區矯正、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等相關工作。指導督促轄區單位和村(居)民落實消防等工作。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轄區內治安問題。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農業農村辦公室。落實農業農村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相關政策。推進農業、林業、水利、畜牧產業發展和資源開發保護利用工作。指導監督農村“三資”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轄區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相關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牽頭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平臺相關工作,統籌組織協調指揮轄區內派駐和基層執法力量實行聯合執法,代表鎮政府履行明確賦予或授權的行政執法職責。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經濟發展辦公室。擬訂轄區經濟發展計劃,落實經濟發展政策。負責營商環境建設、招商引資、項目管理、扶貧開發、旅游開發、科技、統計、信用體系建設等相關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鄉村建設辦公室。統籌落實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轄區建設規劃,參與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負責轄區內人居環境整治、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管理等相關工作。協調配合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管理等部門做好相關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鎮人大、紀檢監察、人武、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并開展工作。
核定江密峰鎮機關行政編制20名。核定正副鄉科級領導職數13名,其中:正職3名[黨委書記1名、人大主席1名、鎮長(黨委副書記)1名],副職10名[黨委副書記1名、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1名、組織委員1名、宣傳委員1名、政法委員1名、副鎮長4名(其中1名副鎮長兼任綜合服務中心主任)];另按有關規定配備武裝部長(副鄉科級)1名。核定中層領導職數9名[正股級,含紀委副書記(監察室副主任)1名]。
吉林市龍潭區江密峰鎮綜合服務中心內設機構及主要職能:
(一)黨政服務科。協助機關完成日常運轉工作;協助機關完成黨群相關工作;協助機關完成轄區內經濟發展、鄉村建設相關事務性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社會事務服務科。協助機關完成社會事務和公共服務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窗口具體事務性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平安建設服務科。協助機關完成平安建設、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安全生產管理、應急管理、“多網合—”等相關事務性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綜合執法服務科。協助機關完成綜合行政執法相關事務性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衛生健康服務科。協助機關完成人口計生、衛生健康、紅十字會等相關事務性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文體旅游服務科。負責開展群眾文化、體育活動,繁榮本轄區文化特色產業,活躍群眾業余文化生活;負責轄區內廣播電視產業的發展運營相關工作;協助機關完成轄區內旅游開發相關工作;協助機關完成轄區內文物保護相關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農業經濟管理服務科。協助機關開展農村“三資”管理規范化建設相關工作:負責轄區內土地承包管理、農民負擔、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村財務管理、農村審計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管理、農村合作基金管理、農業產業化經營管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管理、農村經濟體系管理、農經政策宣傳等相關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農業農機服務科。負責農業技術推廣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技術的宣傳科普知識;負責農機化生產、新技術推廣、安全等相關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水利服務科。協助上級業務部門完成水利規劃、小型水利工程的計劃安排、小型水利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組織落實群眾性小型水利工程設施和小流域治理各種形式的承包責任制,組織簽訂承包合同等相關工作;負責水土保持和農田基本建設等相關事務性工作;協助機關完成水資源開發保護利用、防汛抗旱相關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林業畜牧服務科。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各項林業方針政策;負責轄區內林業資源的保護、發展、利用;按照林業政策和技術規程指導、組織集體、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負責各項林業統計和資源檔案管理;組織義務植樹活動,開展技術咨詢服務工作,完善各項林業生產責任制;協助機關完成森林防火相關工作;負責轄區內畜禽養殖發展、養殖協會發展工作;負責轄區內畜禽防疫、免疫、治療、疫情監測、動物采血、上報工作;負責轄區內動物檢疫、繁殖改良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轄區內退役軍人保障服務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核定吉林市龍潭區江密峰鎮綜合服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2名。核定領導職數4名,其中:正職1名(主任(書記)1名,由副鎮長兼任),副職2名(副主任2名,正股級),黨組織專職副書1名(正股級)。核定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1名(正股級)。
負責人:戴偉楠
郵編:132021
通訊地址:吉林市龍潭區江密峰鎮延江街
辦公電話:0432-64085009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