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領導
黨組書記 局 長:簡英杰
黨組成員 副局長:李國秋
黨組成員 副局長:王海波
黨組成員 副局長:馬長江
黨組成員 派駐紀檢組組長:婁銘軒
二級主任科員:孫會敏
吉林市龍潭區司法局是隸屬區人民政府序列的司法行政職能部門,為正科級單位。局機關設有黨政辦公室、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社區矯正管理科(加掛吉林市龍潭區社區矯正管理局牌子)4個內設機構,下設區法律援助中心1個事業單位,各鄉(鎮)街司法所19個。
部門工作職責
?。ㄒ唬┏袚嬉婪ㄖ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ǘ┴撠焻^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備案、清理工作。負責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備案的報送工作。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及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指導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ㄈ┏袚y籌推進全區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復議及其相關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ㄋ模┏袚y籌規劃全區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教育。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協調調解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
?。ㄎ澹┴撠熤笇?、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管理全區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指導全區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ò耍┴撠熑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區屬基層法律服務所、法律援助工作。
?。ň牛┴撠煴鞠到y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干部培訓工作。
?。ㄊ┴撠煴鞠到y執法執勤用車管理工作。
?。ㄊ唬┳龊脜^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為區政府決策當好參謀助手。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團成員的聘任、監督和管理。
?。ㄊ┩瓿蓞^委、區政府交辦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及職責
?。ㄒ唬h政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ǘ┓ㄖ慰疲ㄐ姓谭ūO督復議科)。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負責全區政府法制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監督、指導服務;編制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規劃和規定,經區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負責區政府的行政復議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主體、行政許可項目審批項目確認工作。履行區政府依法行政的參謀助手職責,為區政府的重大決策和具體行政行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行政執法工作;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工作,擬定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計劃和方案;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審查和認定,負責全區行政執法證件的核發管理;組織或參與重要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情況的檢查。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對區政府各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進行考核。負責涉及政府共同行為規范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負責組織對全區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開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理論和實際問題的調查研究,開展法制業務交流。承擔統籌規劃全區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團成員的聘任、監督和管理。
?。ㄈ┕卜煞展芾砜?。負責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突出抓好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制度建設、組織建設、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及時化解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及重大矛盾糾紛。指導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開展法律咨詢和人民調解等方面工作。組織協調法律援助等部門及時落實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任務。建立人民調解組織網絡,指導和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管理、指導和監督基層司法所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配合市司法行政機關選任人民監督員。按照《律師法》,監督、管理區管轄的執業律師。監督、管理轄區內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工作者。監督、管理龍潭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
?。ㄋ模┥鐓^矯正管理科(加掛吉林市龍潭區社區矯正管理局牌子)。負責開展對擬適用社區矯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開展社會調查評估工作;負責實施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工作。負責本區社區戒毒(康復)全面工作,指導社區戒毒(康復)組織機構的建設,部署工作任務,落實社區戒毒(康復)教育管理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對刑滿釋放人員進行非強制性引導、扶助、教育和管理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紀律檢查工作;負責機關干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單位負責人:簡英杰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徐州西路10號4樓
郵政編碼:132021
聯系電話:
1、黨政辦:0432-63041613
2、法治科:0432-63049335
3、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0432-6304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