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6日吉林化工園區應急局接到吉林市應急局案件移送書,經調查發現吉林市佰源升經貿有限公司出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55號令)第三十一條規定,吉林化學工循環經濟示范園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吉林市佰源升經貿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100000元(拾萬元)的行政處罰。
現予以公告。
吉林化工園區應急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