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 星期四
吉林市龍潭區人民政府|
2023-04-21 09:24
關于2023年4月21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吉林市生態環境局龍潭區分局
關于2023年4月21日作出的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3年4月21日我局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F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8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432-63041984(吉林市生態環境局龍潭區分局審批辦)
通訊地址:龍潭區徐州西路10號政務大廳248室生態環境局龍潭區分局窗口
郵 編:132021
序號 |
文件名稱(全文鏈接)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1 |
吉市(龍)環建(表)字〔2023〕3號 |
2023年4月21日 |